1月30日,江蘇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就嚴防“車輪上的不正之風”印發工作提示,要求嚴格落實節假日公務用車封存管理要求,嚴禁公車私用。 近期,江蘇紀檢監察部門聚焦春節期間易發多發“四風”問題開展明察暗訪,從快從嚴查處了一批包括違規使用公車在內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精神的問題。為推動各單位切實提高規范用車意識,以有力舉措強化節假日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有效封堵“車輪上的不正之風”,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對春節等節假日期間需重點關注的事項進一步發出七點提示: 1. 嚴格落實節假日公務用車封存管理要求,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務用車應回單位或在指定地點封存停放。 2. 因工作需要,在節假日期間使用公務用車的,應按管理要求嚴格審批,先審批、后用車。不得將車輛違規停放在娛樂場所、飯店、學校和風景區、住宅小區等。 3. 嚴禁公車私用和既領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使用公務用車等違規行為。 4. 加強節假日期間油卡管理,進一步強化對車輛維修、保險等環節的嚴格管理,杜絕私車公養。 5. 嚴禁違規租車和違規借用下屬單位、企業或管理服務對象車輛。 6.公務用車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安全駕駛、文明駕駛要求。 7. 落實疫情防控政策不放松,嚴格按照要求做好公務用車防疫措施。 提示要求,各單位應認真對照工作提示單,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政策宣貫,規范用車行為,結合各地各部門實際組織監督檢查,切實加強本地區、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公務用車管理,合力打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