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社會上活動,會接觸到形形色色的人,同樣是一件事,如果處理問題的方式不同,收到的效果就有天壤之別。
原本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時,如果失去理性,而一味地放縱自己言行,想到哪就說到哪,而不顧及對方或公眾的感受,那必然會引起對方或公眾的反感,導致對方或公眾對當事人言行的不齒,同時也會失去對方或公眾對他的尊重;相反,在處理一件可小可大的問題時,如果當事人多思考,言行收斂得當,并且態度謙卑,收到的效果就會相當的好,原本可追究有關責任的問題,由于態度到位并且行為得當,就可以得到對方或公眾的諒解,把矛盾處理在萌芽中。如果不理智一味地放縱自己,并不注意自身的言行,依然我行我素,妄自尊大,那事情的結果,必將是當事人到最后觸犯刑律,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鋃鐺入獄。
任何人,在社會中都應收斂自身的言行,注意自身的言行,做到不利于團結話不說,不利于團結的事不做,這樣有利于團結和社會安定,有利于和諧社會的創建。(任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