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記載:一名庫吏因監守自盜了一枚銅錢而被判處死刑。“判決書”上如此寫道:一日一錢,千日一千;繩鋸木斷,水滴石穿。這件事如果拿到今天來看,這樣的重判無疑是錯的。但富有哲理性的那四句話,著實耐人尋味。
事物的發展都有一個由小到大、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千里之堤毀于蟻穴。所以,明者當防微杜漸,尤其是手里有點特權或掌管財物的人,更需要在每件小事上嚴格把好廉潔自律關。一身清廉,就能拒腐防變,活得高尚且坦然,贏得人們的信賴和尊敬。縱觀報端披露的貪污腐化者,無一不是從小處開始墮落,或接受一次小吃請,或收受一點小禮品,或謀取一點小私利,繼而一步步滑落泥潭跌入深淵。黨風廉政建設關系到黨的生死存亡,是非抓不可的“大問題”。而想要抓好這個“大問題”,從“小事”抓起才是根本。
工會干部的杰出代表、儀征市總工會主席陳小星就是善于從細節做起的勤廉好干部。作為“一把手”主席,又身在經濟發達地區,陳小星上下班完全有理由用專車接送,但是在長達幾年的工會主席任上,除了工作需要,他從不要專車接送。凡是親友拜訪他,招待費也都自掏腰包。一次,一位戰友來看望他,吃完飯結賬時,由于錢帶的不夠,只好先由辦公室主任墊上。事后,陳小星就把錢補給了主任,并堅持不允許主任報銷這張發票。陳小星去世后,人們發現他的抽屜里有多張就餐發票,全部都有“不予報銷”的字樣。
由陳小星的勤廉風骨,使我想起了二十多年前的一件事。那是1987年,當時我在鹽業系統某基層單位辦公室工作。一天,我接待了上級公司紀委的一位老書記,負責安排他吃中飯。中飯極其普通,五六個人只有四菜一湯。按常理,這樣的工作餐是很正常不過了。但是就餐過后,老書記主動掏出2元前和半斤糧票,交到了辦公室。并且對我說:“吃飯要形成制度,必須要付錢”。而當時的慣例是所有陪客也要自己掏錢。只可惜這種風氣沒能很好地傳承下去。
時過二十多年,陳小星又為我們樹立了榜樣,又使我們看到了希望。其實,我們黨是有許多優良傳統的,“艱苦樸素”、“從我做起”等等,都是具體體現。勤政廉政工作不是不好抓,也不是抓不好,關鍵是沒有從細節抓起,抓得不認真。各級領導干部都應以陳小星為一面鏡子,經常照照自己,反省自己。要按照《準則》的要求去嚴格要求、約束自己。細小之處見精神,細小之處看勤廉。
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要把每一件細節小事做好,也不是特別容易的。只有從黨和人民事業的大處著眼,保持良好的精神境界,不存僥幸心理,像蓮花那樣出污泥而不染,像梅花那樣經得起雪摧霜打,“一介不以與人,一介不以取諸人”,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實實辦事,防腐拒變潔身自好,防微杜漸始終如一,叫一切誘惑無機可乘,那些邪惡污穢的東西自然就會對你望而卻步、退避三舍了。(盧同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