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公司對電力工程設備集中招標采購進行效能監察專題立項。公司根據企業特點,編制了《電力工程設備采購效能監察作業指導書》,進一步明確相關職能部門在電力設備招標采購工作中的作業程序,并就此進行多方面監察。一是監察是否建立供應商資料庫。招標辦會同監察科根據電力設備采購種類,分別建立供應商目錄,每類供應商最低不少于10家,多者不限。二是監察供應商邀請是否進行確認。招標辦會同監察科根據電力設備需求計劃,通過供應商目錄向外發出邀請投標書,并共同簽字確認。三是監察招標資料是否歸檔。每項招標結束后,必須先歸檔,后蓋章,并履行歸檔簽收手續,否則,合同一律不予蓋章。四是監察是否進行審查審核。技木科、分管技術領導加強對二次報價型號、參數、工程量的把關確認,并簽署意見。五是監察是否分級管理。采購金額在20萬以內,由招標辦、分管領導、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辦理付款手續,超過20萬元,必須提交黨政聯席會議研究。以此,保證公司招標采購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有效預防和杜絕了招投標工作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司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