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明確責任主體,強化責任落實,全面推動集團科學發展、跨越發展,2010年底,集團開始試行目標管理制度。經過一年的實施和推廣,已建立覆蓋集團本部、控股公司、代管破產改制企業的目標管理體系。
集團本部目標管理體系,將年度目標任務細化、分解到部門。根據時間進度制定部門季度目標任務,并在每季度初以文件形式下發“本年度季度部門目標任務明細表”到部門,同時要求部門將目標任務進一步落實到具體責任人。
控股公司目標管理體系,將企業經營業績、安全生產考核目標與企業領導層薪酬掛鉤。一方面,與控股公司簽訂年度經濟目標責任書,將企業經營業績與企業領導層薪酬掛鉤;另一方面,推行安全生產與經營業績績效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并根據企業安全級別的不同,交納不等的安全生產履職保證金,實行重獎重罰。
代管破產改制企業目標管理體系,通過 “江蘇奧神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清算工作人員整合方案”、“江蘇奧神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清算工作考核辦法”等辦法的實施,進一步強化了改革工作責任,規范了改制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