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經濟正如火如荼,為什么全球都對互聯網的監管越來越猛?
其實,監管不是什么新鮮事兒。在過去半個多世紀,全球信息通信業已經經歷了幾次重大監管事件,尤其是反壟斷。不破不立,所有反壟斷都是為了通過政策工具,抑制寡頭的持續擴張,重新釋放出創新的活力,推動技術和產業的新發展,甚至催生出新的產業。
美國20世紀70年代針對IBM的計算機反壟斷案,讓軟件獨立成新興產業有了土壤,讓計算機行業逐步走向了開放合作,讓PC走向了千家萬戶,崛起了以英特爾、Apple和微軟等為代表的一大批計算機廠商,為后來互聯網的發展埋下了伏筆。
20世紀80年代針對AT&T的電信反壟斷案,打破了電信業封閉式發展的傳統,使全球電信市場進入全面自由競爭時代,并且為后來互聯網的商業化發展鋪平了道路。
2000年前后針對微軟的桌面軟件反壟斷案,給微軟和全球互聯網市場帶來深遠影響。在政策的保護下,PC互聯網的主流入口瀏覽器掙脫了微軟桌面系統的束縛,谷歌、亞馬遜、Facebook等互聯網巨頭也隨之崛起。
互聯網是計算機、軟件和通信等融合的產物。可以說,如果沒有上述三次重大反壟斷案件的發生,就沒有今天的互聯網。那么,這一輪互聯網強監管將帶來什么?
互聯網強監管時代的到來,將推動數據產業占據互聯網核心地位,從信息通信業的配角變成新的價值中心。
所有新一代數字技術,都是以數據為核心的,比如,5G是傳輸數據的,云計算是處理和分析數據的,AI是從數據中發掘智能,物聯網是采集物的數據,區塊鏈為數據提供可信存證,隱私計算可在保護數據隱私的前提下進行價值交換,大數據是從海量數據中“冶煉”價值等。
不過,上述技術和應用依然只是把數據當作服務對象,為數據提供某種單項服務,是以技術和供給側為中心的視角,不是以數據和需求為中心的視角,即數據到底需要哪些技術,都是什么樣的技術?
數據是互聯網和各行業等融合的產物,無論是從歷史、管理、政策還是技術角度看,數據都很可能會在互聯網后成為新的價值中心,獨立成一個新興產業。
從歷史角度看,互聯網曾經是計算機和通信產業的一部分,軟件曾經是計算機產業的一部分,計算機曾經是電子產業的一部分,電子曾經是機械產業的一部分。
從管理角度看,一些數據密集型行業,比如政府、金融和電信,很多已經將“數據”從科技、運營或業務部門中獨立出來,組建專門的“大數據局”或“數據管理部”。
從法規政策角度看,中美歐等國家和地區不僅有網絡安全方面的法規,也都制定了針對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的專門法規,而數據本來是網絡安全的組成部分,個人信息就是個人的數據。
從技術角度看,數據要素化不僅是法規和管理的問題,更需要建立起一個服務于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的技術家族,而區塊鏈、隱私計算和Web3就是這類技術的典型代表。
當然,就像軟件和互聯網發展成為獨立行業,反壟斷只是創造了新興產業崛起的土壤那樣,數據產業崛起的土壤,也不僅僅是對互聯網的反壟斷。
但是,這一輪的反壟斷,將有利于打破互聯網巨頭對海量數據的“私有化”,從超級平臺中“釋放”出數據生產要素,讓數據更好地服務于傳統產業的數字化轉型,將極大助力數據的相對獨立。
成年后的技術,大多會活成自己曾經討厭的樣子。互聯網的興起,得益于當年對計算機、電信和軟件等的反壟斷。而今天的互聯網巨頭,已經活成了IBM、AT&T和微軟當年的樣子。
今天的價值中心是互聯網,未來的價值中心是數據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