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為進一步鞏固和深化作風建設成果,臺北投資公司始終牢牢抓住“四風”問題不放松,通過強化責任、排查風險、明察暗訪等方式,持續凈化廉潔氛圍。
細化責任“清單”,促履職擔當。年初結合公司實際,細化分解全面從嚴治黨目標任務,明確責任主體,嚴格按照“兩個責任”和“一崗雙責”的要求,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民主決策、企務公開、“兩支筆”簽報等制度的落實,細化責任“清單”24項。對因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對管轄范圍內疏于管理監督,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一律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切實有效地推動“兩個責任”落實。
排查廉潔風險,促安全履職。依照《廉潔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實施方案》,公司上下全面深入地開展廉潔風險點排查。對照崗位職責,采取自查為主,互查為輔的方式,全面客觀地分析查找行使權力時可能出現和日常工作中潛在的廉潔風險點。對廉潔風險點查找不透徹、不深入、不全面、不準確的,一律退回并要求重新排查,以確保風險排查質量,切實增強自我防范風險意識,提高抵抗風險能力,使廉潔風險從“幕后”走向“臺前”,實現化“風險點”為“安全點”的目標。
加強明察暗訪,促嚴肅執紀。緊盯元旦、春節、清明等重要節點,開展作風建設檢查,對公款購買贈送或收受節禮、借節日之機突擊花錢和濫發錢物、公款吃喝、公車私用、隱形變異的“四風”、“人情歪風”等問題進行重點檢查,有效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針對值班情況以及節后人員在崗情況、遵守工作紀律等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從而進一步增強紀律和規矩意識,有效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孫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