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經營發展的需要,擬將所擁有的標準工業廠房進行對外公開競價租賃,現就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租賃物的基本情況
1、租賃物(美多利科技產業園A型廠房)位于連云港市開發區新東方大道99號,總建筑面積5540平方米,廠房主體為單層結構。
二、租賃物范圍
擬出租美多利科技產業園A型廠房,總建筑面積5540平方米。意向報名人可在招租公告發布后于2019年9月10-19日(工作日)前往進行實地考察。
三、租賃物用途
1、只能用于機械研發、加工使用,不得改作其他用途,以租賃雙方簽署的協議為準,且必須符合開發區政府對進入開發區區域內的項目政策要求。承租人不得轉租或分租。
四、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1年。
五、租賃底價
底價:廠房底價8元/㎡·月。報名時,競租人需上繳公司競標保證金2萬元,待預中標并經營項目通過開發區項目預審后,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轉為租賃保證金。
六、報名條件
1、競租企業應是企業法人,不接受以個人名義報名。
2、競租企業提供的營業執照注冊地址必須屬于連云港經濟開發區范圍內,經營項目必須符合開發區政府對進入開發區區域內的項目政策要求。
3、競租企業無違法或不良信用(經營)記錄,無債權債務糾紛。
4、競租企業的相關經營證照齊全、有效。
5、競租企業具有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能力。
6、競租企業須嚴格履行《房屋租賃合同》。
7、競租企業和承租合同簽署人應保持一致。
七、招租程序
1、對報名人的報名條件進行公司預審。通過預審資格的報名人,可以進入競價環節。
2、通過公司預審的報名人必須按規定時間交納的競標保證金:貳萬元。交納競標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20日17:30時。競標保證金的交納方式為銀行轉賬。銀行轉賬時須注明款項用途(包括報名人、報名項目名稱)。
競標保證金的收款單位為:連云港美多利科技創業園有限公司
開戶行:江蘇銀行浦中支行
賬 號:11560188000078405
3、通過公司預審的報名人,根據出租方通知進行投標報價。采取明標底價現場填寫報價單,對租賃底價進行報價。報價最高者,取得預中標資格,如最高價出現并列報價,則采取多輪報價確定。所報價格低于相應標段租賃底價的,為廢標。
4、競租企業取得預中標資格后,如取得預中標資格的競租企業為非原租戶,此經營項目必須經開發區管委會項目預審會通過,方得與美多利公司簽定租賃合同,對未通過項目預審會的競租企業不予出租。取得預中標資格的競租企業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資料,配合美多利公司將經營項目上報開發區招商辦,以備項目預審。
5、未競得企業的競標保證金在競價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不計息返還;未通過開發區項目預審會的競租企業的競租保證金在預審會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不計息返還;通過預審會的中標企業的保證金轉為租賃保證金。
八、競租人報名提交材料
1、填寫清楚、完整的競租資料。
2、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復印件(加蓋公章;注冊地址須在經濟技術開發區范圍內)、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3、委托他人代理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報名人提供的所有資料都要加蓋公章。
5、報名時提供競標保證金銀行轉賬回單。
九、報名時間、地點
(一)報名時間:2019年9月20日上午9時起,截止時間至2019年9月20日下午17:30時。(工作日)
(二)報名地點:美多利科技創業園商務中心2樓209室(連云港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東方大道99號)。
(三)報名聯系人:劉先生 手 機:13851200510
十、本公告合同所附的租賃協議(草案),為租賃雙方簽署正式租賃合同的重要依據。
附件1:房屋租賃合同(草案)
附件2:租賃安全協議(草案)
附件3:房屋(場地)出租安全告知書(草案)
連云港美多利科技創業園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0日
附件1:
標準工業廠房租賃合同(草案)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連云港美多利科技創業園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廠房租賃合同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 租賃物位置、面積及用途:
1.甲方將位于 (以下簡稱租賃物)出租于乙方分別用于 使用。租賃廠房面積為 平方米。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用途,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乙方租賃房屋所生產的產品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政區劃要求,不得污染和影響周圍環境;如果乙方違反約定,發生污染和影響環境的行為,乙方應負責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賠償、費用、罰款及法律責任,并且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3.本租賃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環保、消防、生產、設施、設備、安全等由乙方按相關法律規定自行解決、自行管理并自行承擔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園區的環境和物業由甲方負責管理,乙方必須支持和服從甲方的日常管理并自行承擔相應費用及責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30日以上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洽談并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
1.經甲、乙雙方約定,廠房租金按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月計算,辦公用房租金按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月計算,即廠房租金 元( 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12個月),合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整),以上費用含物業管理費。水電等其他費用由乙方自理。
2.租賃費用支付采用先付后租方式。
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3日內,乙方應一次性支付甲方廠房租金人民幣 元(大寫: 整)。逾期繳納,每日按當期應繳納租金總額收取2‰滯納金。逾期超過30日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且承租人需按照租金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3.合同簽訂時,乙方在付清當年租金的前提下,為了保障合同履約的正常運行,乙方簽訂時須另行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整),在合同期滿后,乙方按約定退場、拆除其可移動資產且沒有任何違約的情況下,保證金退還給乙方,如乙方有任何違約行為,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不影響甲方依據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承擔其他違約責任。該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四條 場所的使用和維修
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有設施的使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相關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并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完好無損地歸還甲方。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和相關設施設備,因乙方使用或維護保養不當造成損壞的,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使用或維護保養不當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賠償、費用、罰款和法律責任。
3.甲方保證在乙方未擅自改動、添附設施物時,租賃物處于具體交付乙方時的使用狀況,甲方已明確將租賃物現狀告知乙方。如甲方對租賃物例行檢查維護,應提前3日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的使用影響,但這不免除乙方自行維護、維修租賃物的責任。甲方已明確將租賃物現狀告知乙方。
4.乙方如需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由乙方自行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經有關部門審批后,報甲方備案后方可進行,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租賃物的轉租和歸還
1.乙方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出借、抵押于第三方,如發生轉租、出借、抵押等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按年租金30%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一切直接、間接經濟損失以及可得利益損失。
2.租賃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雙方仍不能達成續租協議的,本合同到期自然終止。乙方必須在3日內將租賃物恢復原狀,乙方承擔恢復原狀相關費用,及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裝修、添附、改造等費用;如乙方逾期不予處理的,視為乙方放棄遺留財產所有權,甲方可隨意處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其他有關約定
1.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協商解決,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因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的拆遷,政策規劃調整等原因,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須積極配合甲方,及時處理租賃物內遺留物,并不得向甲方或第三人要求任何賠償或補償。
3.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做好環保、消防、安全、衛生工作。乙方不得利用租賃物從事非法活動,經營項目必須符合開發區政府對進入開發區區域內的項目政策要求。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擔一切不利后果,對甲方造成損失及影響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
4.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做到文明生產、合法經營,并與甲方簽訂《租賃廠房安全管理協議》,執行相關管理規定。如乙方違反規定造成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解決并承擔一切損失賠償、費用、罰款和法律責任。
5.乙方可根據自己經營特點合理裝修和改造,但裝修改造方案應提前報甲方書面同意,裝修改造不得損壞租賃物的主體結構,裝修改造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后,甲方不作任何補償,并由甲方無償收回。
6.乙方應及時主動繳納租金和其他相關的費用,如逾期不繳甲方有權按費用總額日5‰增收滯納金,乙方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除按上述標準增收滯納金外有權單方終止租賃合同。
7.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終止的,違約方按年度租金的30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8.合同無論以何種方式解除或終止的,承租人必須在3日內搬出租賃物,將租賃物完整無損地歸還給出租人。逾期不搬的,視為乙方放棄遺留物品的所有權,甲方有權任意處置遺留物。由此所產生的相關費用、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租賃廠房范圍內建造相關建筑物及固定設施,租賃期限屆滿,甲方無償取得新建建筑物及固定設施的所有權。但因該新建建筑物及固定設施造成的損失及投入,仍由乙方承擔。
10.乙方與第三人就該廠房及其他原因產生的人身、財產等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乙方發生本款所述情形的,甲方已經收取的租賃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其它條款
1.乙方應當對本合同租賃價格保持高度機密,以保護甲方的利益。如果乙方泄露本合同租賃價格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年租金30%支付甲方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甲方直接、間接經濟損失。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書面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賃款項后生效。
5.任何一方違約,守約方為維護權益向違約方追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擔保費、交通費、差旅費、鑒定費等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6.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或授權代表: 法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附件2:
租賃安全協議(草案)
出租方:連云港美多利科技創業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簽訂了 B1廠房西側一層以及二樓部分辦公樓以及4#公寓部分宿舍租賃合同。為加強租賃區域的安全管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安全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書),作為租賃合同的補充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責任
1.甲方應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資質證明等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檢查。如發現不完整或虛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與乙方之間合同的履行。
3.、甲方要向乙方書面交清地下管網、危險源點和其他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
4.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所查情況,及時向乙方反饋。
5.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時,有權向乙方詢問有關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指導或提出安全檢查的意見和建議。
6.甲方對轄區內所有租賃單位進行登記,建立臺賬,加強安全管理 。
7.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對乙方負責人進行安全教育(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法律法規、甲方的規章制度、應急演練等),并建立相關培訓臺賬。
8.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或排除。對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與乙方之間合同的履行。
9.發現乙方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要求乙方停止違法行為,必要時,及時向所在地的安監、消防、質監等部門報告。
二、乙方權利和責任
1.乙方應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2.乙方必須對自己提交的所有資質證明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并承擔一切因此產生的影響和責任。
3.乙方入駐前要對工作環境及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定,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系。
4.乙方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及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消防及正確使用特種設備的日常教育和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做到持證上崗,并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5.乙方必須經常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在裝修和設備安裝時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規定;各類電器和機械設備應符合安全規定;安全閥等應定期校驗,嚴禁超壓、違規使用。
6.乙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單位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后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7.乙方人員不準私自動用、拆卸、破壞甲方原有的設施,對場所的公用設施要自覺維護,一旦損壞將無條件賠付并及時恢復。由于未執行此項規定,造成乙方人員或甲方人員傷害,一切后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8.乙方必須對本單位人員、家屬、臨時用工、參觀人員、裝運人員等一切出入該區域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或有關安全方面的培訓,依法自行管理與檢查,并建立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進入本區域人員發生傷亡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嚴禁存放超過國家法定數量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非法化學危險品,如因生產、經營需要使用或存放上述危險品,必須取得相關合法手續。
10.乙方對甲方現有固定的電源線路,嚴禁私自更改或違章搭接,對必須更改的應提交書面申請,得到甲方同意后,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實施。若私自接線,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拆除,有權拉閘停止供電。禁止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
11.乙方從事經營活動,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儲存商品、貨物的庫房及生產車間嚴禁使用明火,不得用爐子直接取暖。車間、庫房等場所嚴禁吸煙。
12.乙方要按消防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確保完好使用。必須確保消防通道暢通,禁止在房前門前及道路兩側堆放商品雜物等。
13.乙方使用電焊切割等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關部門核發的操作證,并按要求進行作業。嚴禁切割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體,出現事故或給他人造成損失,由乙方負全責。
14.乙方在租賃期間,有需要在租賃場所居住的職工或臨時用工人員,必須及時報告甲方。乙方對在租賃場所居住或臨時用工人員的安全負責,發生傷亡事故時, 乙方承擔全責。
15.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對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乙方必須按要求進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發生事故造成后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6.乙方在特殊天時(高溫、寒冬、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在承租(承包)區域內加強防范應對措施,保護自己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發生事故造成后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7.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對其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并依法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并視事故嚴重情況向相關政府部門報告。
三、 附則:
1.本協議與雙方所簽訂的相關業務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甲乙 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5.本合同履行地:甲方所在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房屋(場地)出租安全告知書(草案)
:
為盡到我方告知義務,現將本場所的安全事項告知如下:
1.本場所現有設備及危險源點:本場所無設備
2.本場所用電負荷:貳KW
3.本場所周邊環境及可能存在的風險:本場所周邊環境風險低
4.落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堅持每日消防檢查、巡查,及時做好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自查自改 。
5.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不得在門窗安裝固定鐵柵欄、廣告牌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不得擅自改變建筑結構和用途,不得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保證防火間距、防火分隔、防火分區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
6.加強用火、用電、用氣的安全管理。不得私接電線, 大功率電器線路應單獨穿管敷設 。 電動自行車應遠離可燃物停放,充電時間不超過10 小時。人走時必須 “ 關火 、 斷電 、 關氣 ”。
7.不得違法違規儲存、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
8.如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不得使用、營業 。
9.注意其他應避免的安全隱患。
10.發生異常及時通知我方。
被告知方: 告知方: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