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投 標 承 諾 書
連云港市工投集團金橋制鹽公司:
1.按照招投標文件要求,經我單位認真研究招標公告、合同條款、材料清單、圖紙、技術指標等有關要求。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條款、技術要求進行投標。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標的所有要求,并承諾在成交后履行我方的全部義務。
2.我方中標后,保證在規定的時間內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3.本項目負責人為XXX身份證號為XXXXXXXXXXXXXXXXXX。
4.我方鄭重承諾:所提供的招標文件內容真實有效。
投標單位(公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連云港市工投集團金橋制鹽公司:
茲授權XXX同志(稱為法人授權代表)為我單位參加貴單位組織的編織袋項目招標活動的投標代表人,全權代表我單位處理在該項目招標活動中的投標、簽訂合同、履行合同、驗收等一切事宜的合法代理人。授權期限從 年 月 日(該項目開始)起至 年 月 日(該項目結束)止。
我單位對法人授權代表的簽名負全部責任。
法人授權代表憑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且加蓋授權單位公章辦理授權事項。
法人授權代表無轉委權。
特此授權。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單位法人代表簽字:
授權單位全稱(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評標細則及標準
一、評標原則
1、按照“公平、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對待所有投標方。
2、堅持以招標文件相關規定公平評標。
3、評審小組成員由招標方有關人員組成,評審前由現場抽取.
二、評標標準
1、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分法,滿分100分。主要評審要素為報價、資料、業績等方面。
2、除價格要素外,評審小組依據招標文件規定評分標準和方法獨立對其它要素比較打分。
3、評標方式:兩種規格的平均價格經綜合評價后在合理低價內(若報價超過招標方預算,招標方有權重新招標)選擇2家合格供應商。
三、評分細則
1、報價評定(80分)
(1)投標方應依據實際制造成本合理報價,若經招標方確認屬于惡意報價的,取消投標資格。
(2)以評審合格的各投標人最低價(50公斤)為基準價,最低價得滿分80分,次最低價為78分,以此類推
2、資料評定(6分)
投標文件完整,資質資料齊全。按招標公告第五條《標書內容》順序裝訂規范,標書設計完美6分
3、業績評定(10分)
投標方提供相應的編織袋包裝業績。
(1)年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上(含)(10分)
(2)年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下(5分)
4、服務水平(4分)
投標方合作期間,各方面的評價:供貨時間、車間使用評價、質量要求、應急處理等方面,每項1分;(初次投標方可以提供相關業務單位評價)
表一:
編織袋項目招標綜合評分表
投標單位: 時間:2019年12月6日
內容 | 分值 | 評分項目 | 評分 | 得分 | ||
報 價 | 80 | 以評審合格的各投標人的最終投標最低價(50公斤)為基準價,最低價得滿分80分,次最低價為78分,以此類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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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料 | 6 | 1、投標文件完整,資質齊全,按順序、裝訂規范(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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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 績 | 10 | 1、年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上(含)(10分) 2、年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下(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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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務 | 4 | 供貨時間、車間使用評價、質量要求、應急處理, 每項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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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分 |
| 評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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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1、評分采用綜合評分法,滿分100分,經綜合評審,確定中標方。
2、投標方對所提供業績合同、相關證書的真實性負責;若投標人提供虛假業績、合同或偽造證書,招標方將取消其中標資格。
表二
編織袋報價表
名 稱 | 規格(cm) | 送貨地址 | 單價 (元/條) |
帶內襯編織袋(50KG) | 90*55 | 板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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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帶內襯編織袋(50KG) | 90*55 | 板橋、灌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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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內襯編織袋(25KG) | 70*45 | 板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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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編織袋 (25KG) | 67*45 | 板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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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KG塑編袋(1000KG) | 90*90*105 | 板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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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產品購銷合同
甲方: (購貨方):江蘇金橋制鹽有限公司
乙方:(供貨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
序號 | 產品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金額 | 備注 |
1 | 帶內襯編織袋(50KG) | 90cm*55cm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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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帶內襯編織袋(50kg) | 90cm*55cm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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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帶內襯編織袋(25KG) | 70cm*45cm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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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彩色編織袋(25kg) | 67cm*45cm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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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00KG塑編袋(1000kg) | 90cm*90cm*105cm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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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大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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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總價包括合同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倉庫價格,包含增值稅(13%)、運費和卸力費等其他相關費用。
第二條 編織袋數量:根據甲方需求,分批次供給。
第三條 產品交付時間:甲方需求編織袋,需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天通知乙方,通知內容:數量、品種、供貨時間,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提供數量相符質量合格的編織袋。
第四條 質量要求:根據江蘇金橋制鹽有限公司質管部提供驗收標準(見附件)。
第五條 結算方式:乙方編織袋送到甲方,經甲方質檢人員驗收,合格后,乙方根據甲方簽收的入庫單,開具增值稅發票與甲方結算,甲方收到乙方發票三月內付款。
第六條 制版與版權:乙方應在甲方授權委托書范圍內從事印制活動,乙方所印制的包裝版面的版權屬甲方和江蘇省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所有,乙方不得超越甲方委托范圍私自制版、印刷。合同終止,原版自行毀版,乙方不得滯留屬江蘇省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甲方版權的版面,否則應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乙方必須根據甲方需求,按時供給數量足額的編織袋,保證甲方生產需要;乙方不能按期交貨的,應按該逾期批次編織袋貨款的每日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供貨不及時造成甲方停產的,除了承擔甲方正常損失外,另需向甲方支付該批次編織袋貨款的30%作為賠償。
7.2、乙方供給甲方的編織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質檢要求的,按驗收標準細則執行。因編織袋質量造成無法按期交貨的,視作乙方供貨逾期,按違約責任第1條執行。
7.3、合同期內出現兩次不能按時供貨的,本合同自行終止,取消合格供應商資格。
第八條 安全責任:乙方確保編織袋的運輸安全,在裝貨、運輸、卸貨等整個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及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條 糾紛的處理:合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有效期限:2020年元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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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橋制鹽有限公司包裝物(編織袋)驗收標準
一、感官指標
版面標識印刷準確,位置、色彩以樣版為準,套色準確、無錯位、文字圖案清晰、墨色均勻飽滿,字跡不毛不模糊、富有光澤、字畫無殘缺;袋體平整光滑、無污染、無破損、無刺激性異味;編織袋下口縫合牢固,無漏針、斷線現象,二端的線套長度>30mm,內襯袋必須套到外袋底部,合格證縫合在編織袋的下口處、位置適中、規范,編織袋的上口兩邊平行整齊,無毛邊、無錯位、無褶皺,上口的內襯袋和外袋縫合(粘貼)牢固、無脫落。
二、技術指標
1.50kg編織袋:
a、供應的原材料中必須全部使用全新料,不得摻兌再生料,露天堆放三個月不出現風化現象;
b、尺寸長90㎝(±1.5㎝)×寬55㎝(±1㎝);
c、重量:顆粒鹽、自然晶鹽、精制食用鹽、粉洗鹽、日曬鹽(含內襯)≥95g(外袋重≥75g、內襯重≥20g);工業原鹽、白皮袋(不含內襯)≥75g,
d、內襯袋厚度:顆粒鹽、自然晶鹽、精制食用鹽、粉洗鹽、日曬鹽內襯雙面厚度≥4絲。(內襯長度大于外袋長度2cm,無明顯條紋痕跡,厚度均勻);
e、跌落試驗:裝鹽50kg;3次1.2米自由落體后,內外袋無破裂。
f、拉伸負荷:經向≥665N/50mm、緯向≥635N/50mm,縫底向(雙折)325N/50mm。
g、顏色:為白色,白度50度。
2. 25kg編織袋:
a、長度:70cm, 寬度:45cm;
b、重量:≥52g (含內襯袋)
c、經向、緯向≥550N/50mm,縫底向(雙折)250N/50mm。
3、彩色編織袋(25kg)
a、長度:67±1cm; 寬度:45±1cm(具體尺寸要根據實際需要制定)
b、重量:≥58g
c、經向、緯向≥600N/50mm;縫底向(雙折)300N/50mm。
d、涂膜袋、復膜袋的剝離力≥3.0N/30mm
4.1000㎏塑編袋 (噸袋):
a、長(90~95)㎝×寬(90~95)㎝×高(105~110)㎝;吊帶長度:25cm;上口直徑:45cm,口徑長度:50cm;下口直徑60cm,口徑長度50cm;扎口繩應結實牢固、長度適宜、以能扎緊上下口徑為準;袋面采用外涂塑,防水、防污染。
b、噸袋吊帶加牢、加固,在噸袋的一面印刷“金橋制鹽內部周轉袋”字樣,噸袋上縫制出廠生產日期標簽。
c、單個重量≥2.5㎏。
d、拉力標準:袋體基布抗拉強度≥1470N/mm(縱向、橫向),進口、出口基布抗拉強度≥828N/mm(縱向、橫向),伸長率≤40,單根吊帶的抗拉強度為≥14700N,腰帶強度必須達到袋體基布強度的二倍以上,腰帶必須縫在吊帶外部,以增強吊帶的受力強度,袋體有邊縫的的,邊縫必須縫合在任一根吊帶下,以增強邊縫強度,邊縫抗拉強度≥袋體基布67%以上,底縫的抗拉強度≥袋體基布42%以上,縫合要求平直、無脫針、無斷線、無浮線。
e、垂直跌落試驗:裝鹽1噸,3次1米高度垂直落下,袋體無破裂。
三、判定結果
a、編織袋、噸袋感官指標、各種技術指標符合驗收標準的,判定該批次編織袋、噸袋為合格產品,由質量管理部出具合格的包裝物驗收報告單。
b、編織袋感官指標輕微不符合我公司驗收標準的、及單條編織袋克重少于1—5克的,按10%—30%打折讓步接收;單條編織袋克重少于6—10克按50%打折讓步接收;
c、編織袋感官指標嚴重不符合我公司驗收標準的、及單條編織袋克重少于10克以上的按銷毀退貨處理;
d、編織袋感官指標、克重指標符合驗收要求:50kg編織袋經向拉力在655N—665N之間,緯向拉力625N—635N之間的,按10%打折讓步接收;經向拉力在645N—655N之間,緯向拉力615N—625N之間的,按30%打折讓步接收;經向拉力在600N—645N之間,緯向拉力在600N—615N之間的,按50%讓步接收;經緯向拉力<600N的,按銷毀退貨處理;25kg編織袋經向、緯向拉力判定標準按比例參照執行。
e、1000kg噸袋感官指標、技術指標輕微不符合驗收標準的,按50%打折讓步接收;嚴重不符合驗收標準的,按銷毀退貨處理。
四、供應商必須具備編織袋生產許可資質,所供應的編織袋外袋、內襯袋衛生指標符合國家食品級標準,由供應商提供相關國家衛生檢測報告。
本標準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