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投標人更好的投標,經研究對于7月28日對外公開招標采購電纜電線公告中合同條款第九條結算方式、時間內容進行如下補充說明:
現修改內容為:第九條 結算方式、時間:電匯,本合同簽訂生效后,賣方向買方提供真實、有效、合法票據及出具銀行開具合同總價20%的預付款保函(本保函有效期為三個月),買方在收到保函7個工作日內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30%的預付款,其余貨款按實際履約進度支付(提供等額保函,有效期為三個月),貨物全部送達現場經買方簽字驗收合格且收到賣方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13%)后15天內再付至合同總價款的90%,余款10%待質保期(一年)滿后壹個月內結清(無息)。
公告內容:八、報名截止時間延期至:2020年8月3日17時前(按投標保證金到賬時間為準)。
九、標書遞交時間延期至:2020年8月04日10時,現場遞交。
十、開標時間延期至:2020年8月04日10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