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日曬制鹽大池道水泥混凝土路面固化試點工程(項目名稱),已由連云港市工業投資集團以連工投司復{2022}3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連云港市工投集團日曬制鹽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恒業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日曬制鹽公司新河0班、8班;埒南2班、11班;
2.1.2建設內容:日曬制鹽大池道水泥混凝土路面固化試點工程施工,道路長約4000米,配套周圍零星混凝土道路,約900平方米;
2.1.3招標控制價:1557713.50元(高于該控制價否決其投標);
2.1.4工期要求:30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正式通知為準;
2.1.5 質量標準:合格;
2.2招標范圍:日曬制鹽大池道水泥混凝土路面固化試點工程施工,具體詳見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3.1 具有獨立簽訂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營業執照。
3.2投標人須具備投標單位資質要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同時企業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在有效期內)。
3.3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建造師二級及以上(資格),同時具備建造師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在有效期內),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連清辦【2016】2號、連清辦【2017】5號、連清辦【2019】3號、連清辦【2020】3號、連清辦【2021】3號、蘇清辦【2016】7號、蘇清辦【2017】6號文、蘇清辦【2018】4號、蘇清辦【2019】3號、蘇清辦【2020】2號、蘇清辦【2021】5號等文件,凡是出現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標單位和項目經理,且未解禁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報名時請各投標單位自行查看上述文件內容,否則由此產生的所有后果均自負。如中標后被投訴該投標單位和項目經理出現在上述文件中且未解禁的,則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上報相關主管部門追究責任并按相關文件規定進行處罰。
(2)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蘇建建管(2013)508號文:
投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未被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投標、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不出借掛靠資質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附件)
(3)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連建發【2019】182 號文、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8】6 號文,投標人本次投標所用資質在投標有效期內須為江蘇省建筑業監管信息平臺“動態監管不合格資質查詢”合格企業,投標人非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不合格企業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4)本工程執行蘇建招函[2018]17號文,投標人(超過3年)、法定代表人(超過5年)、項目負責人(超過5年)無行賄犯罪記錄等釆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具體時間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詳見附件)
(5)投標單位擬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提供勞動合同(在有效期內)、2021年12月-2022年5月由社保機構出具的在投標單位社保繳納證明(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等證明材料。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與投標報名時一致,除投標人因不可抗力等因素確需更換項目負責人的,必須經招標人同意,否則按無效標處理。投標人確定的項目負責人必須親自參與所投項目的開標、項目負責人答辯、評標答疑、異議投訴及標后實施過程,執行連建發【2021】336號文。
(6)本工程執行以下文件:連建發【2021】338號“連云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有關問題的通知”;連建發【2018】96號“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投訴處理程序》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號“關于印發《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信用中國”公布為準,懲戒期限自網站上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開始,直至撤銷或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的期間。
(7)投標人應承諾貫穿工程整個招投標活動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實有效的,一旦發現有虛假行為,招標人立即中止該投標人的投標活動,并上報相關主管部門追究責任。投標人標中、標后被發現存在借牌掛靠、圍標串標的違法行為或在評標環節發現有投標文件雷同的視為串標情形的,將被取消投標或中標(候選人)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場,一切損失自行承擔。
注:出借(掛靠)資質行為認定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19】1號)等文件涉及“違法轉包、分包、掛靠”等條款精神。
4.1獲取時間:請于2022年7月13日至2022 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 。
4.2獲取方式:江蘇恒業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連云港市海州區朝陽東路金海財富中心1609室)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價:300元/份,售后不退。
報名時需攜帶下列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并裝訂成冊)一份前來報名,否則視為報名不成功投標人確定的授權委托代表(必須是投標項目負責人):
(1)投標單位針對本項目的法人授權委托書或介紹信(原件);
(2)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3)營業執照副本;
(4)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5)項目負責人建造師證書、社保證明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2 年 7 月27日10時00分,地點為連云港海州區花果山大道109號連云港市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13樓工程項目招投標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接受。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合理低價法,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本次招標公告在同時在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連云港市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網站上發布。
9.聯系方式
招標人:連云港市工投集團日曬制鹽有限公司
聯系人:錢工
代理機構:江蘇恒業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地址:連云港市海州區朝陽東路金海財富中心1609室
代理機構郵編:222000
代理機構聯系人:孫工
代理機構聯系電話:1865211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