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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 工

發布時間:2021-06-03 閱讀量:

——僅述及古代迄至建國后第一個十年

□  胡可明

鹽是人類必食之物。自上古至民國,鹽利造福于國,造福于商,也一定地惠及于民,關于鹽的文字數不勝數,但直接從事鹽業生產的勞動者遲遲未有一個恰當的稱謂。迄至中華民國,始稱產鹽人為鹽工。

一、從奴隸到鹽工

公元前2000——3000年間,舜帝于山西解池邊彈五弦琴唱南風歌南風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慍兮;南風之時兮,可以阜吾民之財兮。山西解池之鹽(又稱河東之鹽)是自然形成的鹽,附近人民可自由采掘食用,亦可運輸于外地售賣。舜帝歌中的既指采掘食用之人,亦指運輸售賣之人,均非食鹽生產者。

據史料,我國雇工產鹽,最早于春秋時代。《管子·輕重篇》載:孟春既至,農事且起,┈北海之眾,毋得聚庸而煮鹽。”“即煮鹽之雇工。但此時產鹽人非為專職專業,是亦農亦鹽,種植季節忙于農事,非種植季節受雇煮鹽。

秦統一天下后,官府“掌山海池澤之稅以給供養。”“而使奴隸從事制鹽、冶鐵。”說明秦朝是以奴隸產鹽,朝廷盡收“百倍之利”,比只收鹽貢、鹽稅高二十倍。

西漢建立,貴族豪強招募亡命流放之人煮鹽獲取暴利。《史記·荊燕吳傳》:“吳王(劉)濞招致天下亡命者盜鑄錢,東煮海水為鹽。”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因國家財用匱乏,管理、收割鹽利以佐國家之急,始有募民煮鹽之制,至此產鹽方成為正式職業。但其后桓寬所著《鹽鐵論》中寫道:豪強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鐵石鼓鑄煮鹽,一家聚眾,或至千余人,大抵盡收放流人民也。┈成奸偽之業。可見貴族豪強所役使的產鹽人盡為流放之徒,因不屬國家掌控且鹽利不歸國家,尚不能視為正業。

唐肅宗乾元元年(公元758),財政官第五琦實施新鹽法,就山海井灶近利之地置監院,產鹽者名為亭戶,除部分為固定產鹽人,仍多以游民充當,免其徭役,產鹽在社會上逐漸形成為特殊職業,產鹽人也漸成為一個隸屬鹽鐵而不隸屬州縣的特殊群體。五代時對產鹽人稱謂沒有仿照唐代,而稱為灶戶。

宋代對產鹽人的稱謂及管理等,越過五代之規,而上沿唐代。往往將罪犯充作產鹽之役,并稱產正鹽的為亭戶,產浮鹽的為鍋戶。《宋史·食貨志》載:環海之湄,有亭戶,有鍋戶;有正鹽,有浮鹽,正鹽出于亭戶,歸之公上者也;浮鹽出于鍋戶,鬻之商販也。元代沿稱產鹽人為亭戶,亦稱亭民或灶民。

明代多稱海鹽生產者為灶戶,而在穩定產鹽人群體上更為強制。因驅元戰爭及諸路義軍混戰,國家一片喪亂,舊有產鹽人,流亡幾盡。洪武初年,為了國家財政,乃大批量地簽發鹽場附近州縣良民、被征服地的人戶充為鹽戶,徒罪人更是去向首選。因張士誠于吳中稱吳王,占踞了蘇州、松江、嘉興、湖州一帶,亦稱吳王的朱元璋與其逐鹿多年,而終勝張吳王,明太祖朱元璋恨蘇、松、嘉、湖之人效力于張士誠,盡籍沒諸豪族及富戶之田為官田,遷徙其百姓背井離鄉,部分異地墾作,大多充為鹽戶。清《兩淮鹽法志》如是記載。此史實在民間則演化成傳說洪武趕散或曰紅蠅趕散,咒洪武遷民等同于金、元時一種毒蠅咬殺人類致百姓被迫大搬家以躲避此災禍。上世紀七十年代前的不少老鹽工就說其家族是被洪武趕散而至鹽場的吳地人。向兩淮、兩浙鹽區役民制鹽,徒罪充鹽,在明代各朝得以延續和強化。

清代沿襲明代穩定產鹽人群體的做法,清代鹽法也在前代基礎上猶趨完備。清初順、康年間采取了一系列恤灶固商辦法,產鹽人逃亡漸少,罪囚充役于產鹽已不多見。清代及至民國北伐統一以前,產鹽人尚無統一名稱,大致曬法產鹽者稱曬戶、曬丁;煎法產鹽者稱灶戶、灶丁。連云港市境則一直沿襲明代對產鹽人的稱謂為灶戶,直到解放。

民國二十八年(公元1939)起,國民政府官方始稱產鹽人為鹽工,但也僅限于官方文字中。民國鹽工范圍較廣,凡直接從事于產鹽、運鹽、鹽的倉儲、修造產鹽用具之機工、鐵工、木工、竹工等,均稱之。建國前淮北鹽區鹽工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勞資合一,多系自灘自曬,一切產鹽工作,均由其家人分別承擔,類似于農業自耕農。如旺產忙不了,臨時雇工補充;二是長期受雇,擁有鹽灘者自己不參加產鹽操作,委托于長期雇傭之鹽工,產量高低與鹽工無關。鹽工受佃于雇主,子孫相接,其關系頗似農村之地主與佃農。

二、鹽工的苦難

民國及以前,淮鹽區制鹽人世代從事制鹽勞作,由于生產環境非常惡劣,生產工藝原始落后,特別是始終處于官府、富商大賈、池灘所有者及其附庸者的層層壓迫、剝削之下,勞動所得極其微薄,溫飽難以維持,甚至還會被兵痞土匪、流氓惡棍“敲竹杠”榨取血汗錢。

唐詩人劉禹錫有詩《賈客詞》,其序言:“五方之賈,以財相雄,而鹽賈尤熾。”世間財富是有限量的,鹽商之巨富,必有制鹽人和廣大下層食戶之極貧。白居易的《鹽商婦》詩也有類似的委婉描述。宋《太平寰環記》載:“亭戶(制鹽平民)不避盛夏隆冬,專其生業,婦女淋鹵,壯丁煎鹽,自子至亥,晝夜不停。”一家男女幾乎是不休息地忙碌著制鹽勞作,這是何等的辛苦啊!北宋時,淮北鹽區共有亭戶825家,制鹽者2894人,平均每戶3.5人制鹽。盡管“歲不停日”地忙碌,“所得之薪,不敷月食”,所受剝削程度是何等的深重!

明初有4萬多蘇州、嘉興、松江等地居民被移居到兩淮鹽區加入制鹽之業。至嘉靖八年(1529),兩淮鹽區有灶戶27295家,灶丁(直接制鹽人)68238人。他們的生活是怎樣的呢?明代文人任宏遠在《鹽丁嘆》詩中寫道:“天雨鹽丁苦,烈日來往鹽田中,斥鹵滿地踏霜花,曬鹽朝出暮始歸。天晴鹽丁苦,赤腳蓬頭衣襤褸,更來枯蓬連根煮,食罷相看淚如雨。”終日重荷,衣不蔽體,食草連根,悲慘之極!明代淮鹽區鹽民詩人吳嘉紀因目睹制鹽人的極疲憊之勞作,極艱苦之生活,極凄慘之處境,描寫他們苦難的詩作很多,特別是對鹽官欺壓盤剝制鹽人的暴行丑行多有揭露和鞭笞。其詩《臨場歌》寫的是鹽運司或鹽分司官員騎馬坐轎到鹽場,鹽場場吏看到前來迎接并被使喚的制鹽人不多,則挨家挨戶茅舍驅趕集結之,逼迫他們湊錢買酒買肉宴請鹽官,有不服者則被打落牙齒。這邊是高堂之上花天酒地,鼓樂喧天,那邊是街市上灶民賣兒鬻女,以充鹽稅。

清代,為控制灶民逃亡,雍正六年(1728),立法對灶民實行“十家連保制”,一家逃亡或有犯罪,另九家連坐。乾隆五年(1740)隨著灶戶相對穩定,法規稍有放緩,但仍有嚴格約束,只是由“十家連保制”改為“五人互結制”。乾隆四十一年(1776),兩淮鹽區有直接制鹽人69885人。淮南鹽區因仍為煎鹽,另有提供柴草的煙戶灶丁562302人,煙戶灶丁同樣受“五人互結制”約束。嘉慶年間,淮北3場(板浦、中正、臨興)有灶籍14349戶,制鹽男女67232人。“連保”、“互結”使制鹽成為灶民和煙戶的世業,改業絕對不被允許。那么他們的生活穩定且無憂嗎?清末文人田北潮在《說鹽》中寫道:“灶丁受虐,其狀甚慘,吾歷諸場,見灶民祼居而草食,脛肘生鹽霜皆成臘肉┈”制鹽人缺衣而光著身子蜷縮在茅舍,少食而不得不吞咽鹽蒿草種,海英菜是常食之物,長年炎夏寒冬在鹵水中浸泡,加上關節炎、胃炎等多種疾病折磨,人形干枯膚色黑褐。

民國元年(1912),淮北4場(濟南、板浦、中正、青口)有灶民8860人,臨時幫工(稱季節工)4290人。至解放前的1948年,淮北4場有灶戶2569家,制鹽男女8436人。產鹽為最艱苦之職業,連云港市境淮鹽生產者,在勞動強度、歷風經雨、寒暑作業等方面,猶烈于農民。他們住在荒僻的海濱,全年奔跑于遍地積鹵之鹽灘,在寒風烈日之下,辛勤工作。如遇臺風暴雨,還不得不到鹽灘搶收鹽斤。鹽灘為斥鹵之地,草木不生,飲則缺乏淡水,食則缺乏菜蔬,且極易患上砂眼、胃病、濕氣、關節炎、腰腿病、手足癬等職業病。民國二十年,國民政府在淮北鹽區設置鹽場整理委員會,疏浚了幾條河道,修建了少許道路,并欲籌建鹽民學校。民國二十六年,在國民政府鹽務總局組織法中,雖然列有關于鹽民生計之改良及失業鹽民之救濟事項,均未能真正實施。

民國二十三年(1934),南京學者李旭旦到淮北鹽場考察鹽民生活狀況時寫道:“制鹽之灶民,大抵只有茅舍一間,彎不盈身,一家老小數口,團坐其中,豐歲食玉米,歉以鹽蒿充饑,渾渾噩噩,誠非人生活也。”灶民租用垣商(亦稱場商)的灘場制鹽,要將產量的一半交為租金。垣商在收購灶民所剩之鹽時,強行壓低鹽價。而垣商都不住在鹽場,只委托“牚管”管理灶民生產,收取灶民鹽斤入垣。這“牚管”成為封建把頭,他們還要提取灶民所產鹽量的一成至一成半作為各種名目的手續費。

海鹽生產者傍海而居,歷朝歷代封建政權只是貪得無厭地搜刮鹽利,無有建設擋潮防汛設施,每次大潮海嘯都會奪去灶民生命,灘毀鹽化,茅舍漂盡。民國二十八年(1939)七月十六,淮北鹽場遭遇海嘯來襲,灶民淹死千余人。海嘯過后,鹽灘蕩為澤國,所產海鹽化為烏有,制鹽工具悉數漂走,存活的灶民無力恢復制鹽而致生活毫無著落,除了外逃別無生路,沒外逃的則是天當被地當床,海英菜為食。濟南鹽場西半場(現灌西鹽場)有一條圩子8戶人家,一天餓死6人。中正鹽場張圩坨20戶人家,就有19人餓死。全淮北共餓死286人。當年冬天又有近60人凍餓而亡。為了謀生,海嘯第二年(1940),淮北鹽場有399個灶民被日偽勾結硬哄強拉去東北煤礦干活,解放后僅剩57人死里逃生。淮北鹽場流傳民謠云:“日偽官僚加垣商,壓榨灶民似虎狼,一生出力當牛馬,賣兒賣女去逃荒。”

三、鹽工的新生

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淮北鹽區的部分制鹽人已經與當地其他階層的人民一道,分享了擺脫壓迫剝削的喜悅和自由的生活。19401130日干于縣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干于境內的柘汪、海頭、九里等小鹽場已經在抗日民主政府的控制之下。其后,青口鹽場的產、運、銷、鹽稅征收都在我八路軍管轄范圍,鹽業生產有了較大發展,產鹽人獲得了新生。在鹽阜地區,新四軍3師和當地民主政府妥善安置因淮北鹽區淪陷和海嘨逃往的灶民,并由濟南鹽場逃荒來的顧開金于1941年領頭鋪筑兩份鹽灘,當年產鹽2000擔,發展成了規模的鹽場,被命名為“新灘鹽場”,場區人口3200多人。到1945年,該鹽場產鹽1.5萬噸,有力地支援了鹽阜地區的抗日戰爭。顧開金和那些由農民轉業而成的產鹽人,都在自由地產鹽和生活。

1948117日,淮北鹽場全境解放,全淮北產鹽人真正徹底地走出了封建官僚、軍閥、鹽商等統治、剝削、壓榨的陰霾。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的第一個冬季,淮北鹽務管理局從外地運進小麥、玉米650萬公斤,按鹽灘面積大小分配,每份灘每月100——150公斤。1950——1952年,鹽工平均每年領到糧食626.5公斤。此時,淮北鹽場還處于一家一份鹽灘的以家庭為生產單元的時期。鹽場雖為濱海斥鹵之地,不近城市,但后來國家仍然對鹽工實行口糧月定量供應制度。起初有部分粗糧,后全為大米、白面,還有食油。與鹽工一起生活的直系親屬人人有份。口糧數量分男女鹽工略有差別,孩子分年齡段定量不同,但食油是人均定額。

19503月,淮北鹽場第一屆鹽工代表大會召開,成立了鹽場總工會,廣大鹽工有了當家作主的自豪感。生活困難的解決,政治地位的提高,極大地調動了鹽工的生產積極性和工作熱情。1949年產鹽30萬噸,恢復到淪陷前的水平。1950年繼續增產至32.24萬噸。1951年春,淮北鹽務局為22名鹽工勞動模范新建“模范房”66間,使得祖祖輩輩窩居茅舍的鹽工紛紛努力生產爭當勞模。其時抗美援朝戰爭打響,淮北鹽務局掀起努力增產、捐獻“淮北鹽場號”戰機的大生產熱潮,在爭先進、更愛國的情愫激勵下,當年產鹽59.11萬噸,超額完成捐獻戰機20.4億元(舊人民幣)的任務,鹽工當年享受糧食人均2325.5公斤。1952年,全淮北鹽灘94%以上參加了集體生產組,走上了集體化道路。1953年起,淮北鹽場實行八級工資制,鹽工在分配制度上仍以計時加計件的形式,多產鹽多得現錢。到1956年,鹽工年人均收入五百多元,1959年又根據國務院規定人人晉升一級工資。在當時的物價水平下,鹽工的日子都比較好過。

鑒于鹽業生產為戶外作業,寒冬冒著風霜雨雪,炎夏頂著炎炎烈日,多種職業病頻發。抗日戰爭勝利后,我黨領導成立的新的淮北鹽務管理局就著手創建鹽工醫院。19466月,淮北鹽場有史以來第一家鹽工醫院——淮北鹽場醫院即辦得初具規模,院址設在陳家港。后因國民黨反動派重開內戰,淮北鹽場醫院被迫轉移、分解。1948年全淮北解放后,淮北鹽務局劃分為云臺、灌河兩個分局,也分別辦起了兩個醫務所。1949年淮北鹽場又吸收一些新浦地區有名望的醫生如路忠平等加入鹽業醫療隊伍,組建成后來的淮北鹽場工人醫院。淮北鹽務局所屬各鹽場也都相繼建立了醫院,各生產工區建起了分院或衛生所,鹽工生病隨時免費就醫。

1952年起,鹽工每月發放蓑衣、斗蓬、草帽、草鞋、墊肩、襪套等勞動護具。1958年增發雨衣、高筒膠鞋、棉手套。其后,勞保護具品種漸增,質量更好,實用性更強。1953年,淮北鹽務局在海州開辦了一個40張床位的療養所,生產中貢獻突出及患職業病嚴重的鹽工,分期療養。1955年,實行鹽工退休養老制度,養老金足以使這些老鹽工生活無虞;因公致殘,可提前退休;因公死亡,發給6個月鹽場平均工資喪葬費,再按月發給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撫恤金;因病死亡的,此項待遇不變,只是標準稍低一點。

解放前鹽工文盲率幾近百分百。1949年冬,淮北鹽場開展鹽工掃盲工作,從蘇北行署調進50名教師,另有千余名兼職教師,組織一萬多名鹽工參加夜校掃盲學習。在各圩務所開辦1——2所小學,各鹽場還辦起了初級中學。為了豐富鹽工枯燥無味的業余生活,1949年春,中共淮北鹽場特區委員會從自辦的鹽務干校挑選有文藝專長的青年知識分子24人,組建文藝工作隊到各鹽場圩務所為鹽工演出《白毛女》等歌舞劇。1959年組建鹽場淮海劇團,演出大型古裝戲,還創作《銀灘血仇》、《鹽的故事》、《大海潮》等劇目,活躍鹽場文化生活。1950年淮北鹽場組建電影隊,巡回各鹽場各圩務所為鹽工放映。后來各鹽場都有了專職放映隊,建設了鹽工會堂、影院。特別讓老一輩鹽工念念不忘的是,建國后的十年中,淮北鹽場有37名勞模、先進分子受到過偉大領袖毛澤東主席的接見,其中有7人還應邀登上天安門觀禮臺,參加“十﹒一”國慶觀禮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