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貫徹落實集團公司《運營監管暫行辦法》文件精神,臺北投資公司制定多項舉措,扎實推進企業運營監管工作。
吃透文件精神。7月8日下午,臺北投資公司召開專題會議,公司領導班子以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會上,全文學習了集團公司《運營監管暫行辦法》。會后,相關職能部門相繼召開部門會議,學習文件精神,就相關工作明確了目標,要求各級管理人員主動適應規范化管理的新常態,做到規矩在前,行動在后。
明確責任分工。為切實規范企業日常運營,促進各個崗位根據管理目標進行工作安排和實施。按照集團公司職能部門的管理職責,臺北投資公司將具體的工作分解落實到相關部門,各部門又將工作細化分解到具體人員,形成一級抓一級,人人有考核指標的工作格局。
強化溝通協調。進一步完善部門間溝通協調機制,明確以總經理辦公會形式,及時解決企業運營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加強部門間協同配合,達到目標一致、步調一致。同時,要求各職能部門進一步提高工作主動性,加強與集團公司溝通,對于把握不準的業務,要多請示和報告,嚴格執行集團公司相關規定。
(北 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