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獲得技能比賽等級和榮譽稱號,可享有專項獎勵和榮譽津貼;職工立足崗位開展技術創新、實施管理改進,可從節約成本和增加利潤中按比例分成;高技能、高學歷的職工可獲得技能、學歷津貼……這些有益于企業創新發展、讓職工共享發展成果的舉措,將通過集體協商在江蘇逐步得到落實。近日,為進一步推進產業工人隊伍改革,建立健全產業工人薪酬激勵機制,省總工會牽頭與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其他成員單位聯合制定實施了全國首個《關于開展集體協商健全產業工人薪酬激勵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要以促進企業創新發展、增強產業工人獲得感為目標,建立健全產業工人技術創新和工作能級等參與分配的機制,在提升產業工人技能、提高產業工人待遇、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等方面發揮激勵引導作用。
《意見》明確,要遵循協商共決、激勵引導、拓展延伸的工作原則。切實保障職工知情權、參與權和決策權,充分聽取職工意見和建議,通過協商方式集群智、聚群力,合理制定相關制度和措施;協商確立的制度和措施應充分發揮激勵作用,提倡技高者多得、多創者多得,引導職工不斷提高綜合素質,激發創新潛能;在注重薪酬激勵的同時,發揮企業文化、職業培訓、工作環境、人文關懷等多元激勵作用,營造尊重知識、愛護人才、鼓勵創新、支持創造的良好環境。
《意見》要求,要重點圍繞弘揚勞動精神、創新激勵機制、提升綜合素質、優化獎勵方式等方面,推動健全產業工人薪酬激勵機制。要協商設立榮譽津貼,引導產業工人以誠實勞動實現人生價值,激勵產業工人愛崗敬業、積極奉獻;協商落實職工參與技術革新、發明創造、科技創新的獎勵措施,大力推進職工群眾性科技創新活動,激發他們立足崗位創新創優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協商建立完善產業工人成長的激勵機制,通過設置崗位職級(或技能)工資單元,設立學歷津貼、帶徒津貼等,鼓勵他們提升職業技能水平,提高學歷層次;以促進企業創新發展、勞動關系和諧為追求,不斷拓展協商內容,優化獎勵方式,激發產業工人的創造性,增強職工對企業的歸屬感。
《意見》指出,各級工會組織和人社部門要加強指導,跟蹤服務;各級工信部門、工商聯、企聯要鼓勵引導各類企業行政方主動應約、務實協商。要充分發揮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作用,爭取支持,主動合作,加強互動,凝聚合力。要把健全激勵機制、推動產業工人技術創新作為集體協商要約行動的重要內容,結合實際,突出重點,細化內容,實施專項要約、重點協商。要在各類行業、企業中培育先進典型,總結實踐經驗,堅持以點帶面,逐步深入推廣。
據了解,目前常州、泰州、無錫、揚州、連云港、淮安和徐州等地都開展了深化集體協商,健全產業工人薪酬激勵機制工作。